目 錄
第一部分 江西省科學院應用化學研究所概況
一、單位主要職責
二、機構設置及人員情況
第二部分 江西省科學院應用化學研究所2022年單位預算表
一、《收支預算總表》
二、《單位收入總表》
三、《單位支出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表》
十、《重點項目績效目標表》
第三部分 江西省科學院應用化學研究所2022年單位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2年單位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二、2022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江西省科學院應用化學研究所概況
一、單位主要職責
江西省科學院應用化學研究所,成立于1983年,隸屬于江西省科學院。全所現有3個院級重點學科,其中優勢學科1個,培育學科2個,主要從事天然產物化學、天然產物資源化深加工、食品化學與加工設備、食品加工與檢測、稀土分離與應用、稀土功能材料、高分子材料合成與改性、鋰電與有機太陽能電池開發利用、節能與建筑功能化材料等領域的基礎、應用科研工作。全所現建有國家級預備平臺1個、省級平臺5個、院士工作站1個、博士后工作站1個、市廳級平臺4個,承辦《生物化工》期刊和“江西省科學院分析測試中心”。
二、機構設置及人員情況
2022年江西省科學院應用化學研究所共有內設機構4個,包括:所辦公室、所財務室、江西省科學院分析測試中心、生物化工編輯部。
本單位2022年部門編制人數76人,包括財政補助事業編制76人;實有人數92人,其中:在職人員 73人;離休人員0人;退休19人;遺屬0人;學生人數0人。
第二部分 江西省科學院應用化學研究所 2022年單位預算表
第三部分 江西省科學院應用化學研究所2022年單位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2年單位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一)收入預算情況
2022年江西省科學院應用化學研究所收入預算總額為3634.41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713.03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2130.91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754.21萬元,國庫集中支付結轉129.5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65.18萬元,其他收入1374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713.03萬元。
(二)支出預算情況
2022年江西省科學院應用化學研究所支出預算總額為3634.41萬元,其中:
按支出項目類別劃分: 基本支出2051.71萬元 ,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753.01萬元,包括:工資福利支出1876.58萬元,商品服務支出175.13萬元,項目支出1582.7萬元,項目支出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39.98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379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1037.7萬元,資本性支出166萬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劃分:科學技術支出3446.88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624.4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63.57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79.87萬元, 住房保障支出23.96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8.76萬元。
按支出經濟分類劃分:工資福利支出2255.58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1121.74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1212.83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141.22萬元;資本性支出166萬元, 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156.98萬元。
(三)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財政撥款支出預算2130.91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754.21萬元。按支出功能分類劃分:科學技術支出1943.38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63.57萬元, 住房保障支出23.96萬元。
按支出經濟分類劃分:基本支出2051.71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753.01萬元,包括:工資福利支出1876.58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175.13萬元;項目支出79.2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39.98萬元,包括:商品和服務支出79.2萬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況
本單位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五)國有資本經營情況
本單位沒有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六)機關運行經費等重要事項的說明
本單位屬非行政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無機關運行經費。
(七)政府采購情況
2022年本單位政府采購總額 160 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160 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
(八)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21年8月31日,本單位共有車輛 1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 1 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
2022年本單位無預算安排購置車輛,無預算安排購置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
(九)重點項目情況說明
博士引進項目
1、項目概述
緊密圍繞江西省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特別是針對全省經濟建設中的重點問題,省科學院將積極開展基礎應用研究和技術開發工作,完成國家、省部級重大科研項目和技術推廣任務。按照“建大平臺、做大項目、出大成果、育大人才”四大目標要求,采取各種有效措施為全省培養、吸納、儲備一大批高科技人才和高層次的學科帶頭人。
為了提高科研開發實力和持續創新能力,促進院重點學科和技術研發平臺的建設和發展,促進青年科技人才成長,培育國家科技項目,我院設立了新進博士項目。
2、立項依據
贛科院字(2019)13號文
3、實施主體
江西省科學院應用化學研究所。
4、實施方案
該項目為經常性項目,主要用于科學院新進博士科研課題啟動經費。
引進博士項目由本人填寫《江西省科學院引進博士項目申請書》,經所在單位同意后,向科研開發處備案,經審查后報院分管領導批準,向院主要領導報告后立項。
5、實施周期
該項目實施周期為1年。
6、年度預算安排
68.2萬元。
7、績效目標和指標
重點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詳見附件。
二、2022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2022年省科學院應用化學研究所“三公”經費一般公共預算安排2.7萬元。其中:
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與上年相比無變化。主要原因:2022年江西省科學院應用化學研究所未安排出國(境)費。
公務接待費0萬元,與上年相比無變化。主要原因:2022年江西省科學院應用化學研究所未安排招待費。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2.7萬元,與上年相比無變化。主要原因:我單位嚴格控制“三公”經費預算,公務用車運行支出維持不變。
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與上年相比無變化。主要原因:2022年江西省科學院應用化學研究所不安排車輛車輛購置費。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收入科目
(一)財政撥款:指省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
(三)事業單位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
(四)其他收入:指除財政撥款、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等以外的各項收入。
(五)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反映事業單位附屬的獨立核算單位按規定標準或比例繳納的各項收入。包括附屬的事業單位上繳的收入和附屬的企業上繳的利潤等。
(六)上級補助收入:反映事業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七)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填列歷年滾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統計財政撥款結余彌補2022年收支差額的數額。
(八)上年結轉和結余:填列2021年全部結轉和結余的資金數,包括當年結轉結余資金和歷年滾存結轉結余資金。
二、支出科目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知識產權事務(款)知識產權事務(項):反映知識產權等方面的支出。
科學技術(類)應用研究(款)機構運行(項):反映應用研究機構的基本支出。
科學技術(類)應用研究(款)社會公益研究(項):反映應用研究機構社會公益專項科研方面的支出。
科學技術(類)技術研究與開發(款)機構運行(項):反映各類技術研究與開發機構的基本支出。
科學技術(類)技術研究與開發(款)其他技術研究與開發支出(項):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技術研究與開發方面的支出。
科學技術(類)科技交流與合作(款)國際交流與合作(項):反映為提升國家科技水平與國外政府和國際組織開展合作研究、科技交流等方面的支出。
科學技術(類)其他科學技術(款)其他科學技術支出(項):反映其他科學技術支出中除以上各項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其他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項):反映省科學院其他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
三、相關專業名詞
1、“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2、機關運行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為保障行政單位(包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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